第一百三十四章 量入为出(2/4)
革了。
  最好能换成类似现代政府的财政预算制度,当然,考虑到时代特点,只能是低配版的财政预算制度。
  这种事得一步步来,所以需要分阶段试行,第一步,就是从自己家做起。
  他在家里实行预算、决算制度,就是为了控制成本,且这制度已经先在产业经营中试用多年。
  然后,在徐州生根发芽,成为州廨试行的有效财政制度。
  与此同时,徐州军府的财务管理,也试行该制度,经过不断完善,预算、决算制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推广的条件。
  所以,总税司的财务管理,也实行该制度。
  有朝一日,时机成熟,就要在国家层面实行,目的是确保财政盈余,控制行政成本。
  若一个国家的朝廷,无法有效控制行政成本,那么迟早会因为入不敷出,养不起军队、无法赈济灾民,亡于内忧外患之中。
  改朝换代后,要是继续用若大漏勺的财政管理制度,那么新朝接手的,依旧是个烂摊子。
  然而,想要在国家层面上大刀阔斧改革财政制度,可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预算、决算这种概念,古来有之,并不稀奇,但财政依旧实行“量入为出”,这是传统。
  传统之所以成为传统,是有原因的。
  历朝历代掌管财务的官员,都必然明白预算、决算这两个概念,并有一个名词“度支”,以及相应的中央官署。
  度支,规划计算开支,梁国有度支尚书,领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四曹,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和支调。
  度支曹为国家财计主管机构,而地方上,郡(以及封国)有上计吏,在郡守(内史)之下专管财政记账,掌握地方财政收入数字。
  并负责收集属地财政数字,设有专门的“上计簿”,用以向京师呈报。
  以便中枢对地方财政收入进行核算。
  但是,自古以来,历代朝廷的财政,实行“量入为出”的制度,更进一步的财政预算制度,却实行不起来。
  这不是理财能手们不想实行,而是现实条件决定了要实行财政预算、决算制,根本就执行不下去。
  一,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受天气影响很大,随着年景而出现的丰收或歉收,使得财政预算难以做到相对准确预估。
  二,财政收入里,收入有两种,一是税(田租、户调以及商税、杂税),二是劳役。
  税好统计、预估,可劳役役却做不到。
  劳役、杂役的实现,需要征发百姓来服役,但无法对服役结果进行准确评估。
  因为百姓以亲身应役的方式,修建的桥梁、房屋、水利设施,根本就无法纳入财政总账。
  若把百姓亲身应役服役排除在预算外,不是不行,可百姓缴纳代役钱、官府以此雇人代役
  而产生的费用,怎么算,是个问题。
  三,皇帝的为所欲为,使得开支无法控制。
  皇帝对功臣、近亲、佞幸的赏赐,既无常例所循,也无数额限制,全凭皇帝的一时之念。
  动辄赏赐若干顷良田、若干封户,或直接赐予金银珠宝或绢帛,所以会导致开支失控。
  四,皇帝私库和朝廷国库界限模糊不清,国家公用和皇帝私用分不清楚。
  从制度上说,自古以来,历代朝廷的财政有两大管理系统,其一是国库,其二是皇帝私库。
  掌管国家公用的是大司农,掌管皇室费用的是少府,这是汉时制度。
  但实际运行中,少府系统经常侵占大司农系统所属的财物、财政收入,甚至皇帝自己也带头“化公为私”。
  直接将各官署的财物乃至国库收入挪用,用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譬如营造宫殿、园林。
  或者如梁武帝萧衍那样,一言不合就出家,迫使大臣们花公帑来赎,前后四次,直接导致国库少了亿万钱。
  所以,除非君主立宪,有效限制皇帝乃至皇族的行为,财政预算制度才能真正在国家层面有效实行。
  然而在这个时代,不可能有君主立宪制的政体,也不太可能有严格自律的皇帝、皇族,必然无法实行有效的财政预算制度。
  李笠看着手中的资料,听着薛月嫦的汇报,只觉有些无奈。
  这个时代,不适用许多他熟悉的制度,硬要上马,必然“水土不服”。
  但是,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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