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九十二 于是魏帝国的避讳制度就这样定了下来
也有一些是上官本身没那个意思,但是某些善于钻营的下官主动提出避讳,以此讨好上官,试图获取政治利益。

  更有甚者为了获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表明自己的态度,还强行威逼别人也和自己一样主动为上官避讳,不这样做的还要被排挤,被陷害,被穿小鞋。

  本来大家彼此安好,这样一闹,顿时闹出了亲疏之别。

  官员群体如此,民间也不放过,那些小官为了自己的利益,威逼辖区内民众和他一起为上官避讳,极尽苟且钻营之能。

  对于这种现状,郭某人非常痛恨,于是在新规定里,郭某人再度提出标准。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底下只有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君,你们都是我的臣子,为我避讳即可,还要下官给上官避讳,干什么?

  想做皇帝?

  这是僭越!是不忠!

  一直以来都在治理与打击二重君主的郭某人借着这个机会把这条规定给定下来了。

  从此以后任何下官不用为上官避讳。

  若是出现上官威逼的情况,就是僭越,罪同造反!

  若是出现下官主动为上官避讳的,便是小人,是无耻!

  现在有这样的情况的,马上改掉。

  父母赐予你的名字,就是让你用来讨好上官的吗?

  不孝!

  加上前者,就是不忠不孝!

  不忠不孝之徒,有何颜面立于天地之间?有何颜面做我大魏帝国的官员?

  我魏以孝治国,不忠不孝之徒没有资格做我魏的官员!通通罢黜!

  郭某人发挥自己的传统技能——当初把袁绍和袁术坑到吐血的传统技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偷换概念,一顶大帽子扣上去,不忠不孝之名谁也担当不起。

  当时还在争论的那些名宿大儒也不敢说话了,认同了郭某人提出的这一条件。

  于是魏帝国的避讳制度就这样定了下来。

  伴随这一规定执行的,还有相关法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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