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座江湖老去(2/2)(2/3)
“神武府。”

  但是不等变招,昆仑老人已踏前一步,双拳落在了雷霆中,雷霆散去,青衫文士双脚踩在了皑皑白雪之上,朝着后面倒退而出,几乎要被一击打出昆仑山,稳住身形,小半山头被踩碎。

  但是昆仑上曾经半步踩在陆地神仙境的神仙却已用了双手。

  青衫文士的嘴角鲜血流出。

  昆仑墟上的老人看着这个穿着青衣的家伙,背后麻衣一片焦黑,神色略微郑重,道:“你很不错,我记得你,拳法和雷霆,都很强……”

  “今日你们来此,前头两个,一个为了报仇,一个为了晚辈。”

  “你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晚辈,为了成名?”

  青衫文士踉跄起身,咳出大口的鲜血,受了这样的一击,手里的酒坛子居然没能够碎了,只是就算不碎,也已经撒出去了大半,晃了晃,只剩下了一小口,文士脚步略有散乱,如同醉酒,扣着酒坛。

  被那少女系好的白发又散乱开。

  是啊,白发……

  昆仑老人看着他,似乎发现了什么,神色动容,道:“你,可惜了。”

  “你的根基……。”

  “住手吧,你的根基不稳,全力出手,灵韵气机都在慢慢流逝,继续下去,你恐怕会跌境,寿元大损,为名为利,或者为仇,需要如此?”

  “我不记得我曾见过你。”

  “确实没有见过啊。”

  青衫文士满脸无所谓,抬手摸了摸白发,脸上露出一如既往的神色。

  已经老了,老了啊。

  一辈子这么快就过去了。

  老人嘴角勾了勾。

  六十年前,他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遇见了命中克星的红衣,被欺负地恨不得扔了剑,砍了马,回村子里去种地。

  三十年前,他是名动天下的豪侠,名动天下的大将,围剿天下前三的大宗师,在最后的战场上,一枪刺死了天下排名第一的名将。

  而在五十年前,他是一事无成,胸无大志的大秦校尉。

  每年最喜欢的就是和三五好友相聚,静静听他们说自己的将来,听他说要走遍天下,试遍天下名剑,听他说要为大秦开无边疆土,听她说要成为大赵国第一位女子大将军。

  他酒量最小。

  看着他们,不喝酒都会沉沉醉去。

  他觉得那就是江湖。

  快意恩仇,红颜知己,生死相交。

  只是当年,等到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赶去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拼死从侧翼杀进去,亲眼看到了赵红袖许国,连最后一句话都没能来得及说。

  安风曾经好奇为什么他的故事里永远有一个那样刁蛮的红衣少女,为什么每每将故事里的少年气得跳脚,却再没有往后的故事。

  因为在原本的故事里,他们本再没有以后。

  眼前的昆仑墟老者开口。

  为什么?

  老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出了眼泪。

  红袖去了。

  天京剑折剑。

  王天策病逝。

  张大旗殉国。

  李叔德老成了怪物……

  当年那样群星璀璨,那样快意的江湖啊……

  这不对,不对……

  我的江湖,有一剑的豪侠,有力士徒步丈量大地,有负剑的少年道士,可以大哭大笑,可以狂歌纵酒,剑仙御剑过大江,豪客呵气上昆仑,有百家争鸣,有书生意气,快意潇洒,有剑气醉酒裂地一千丈,力士徒步抗鼎过山河。

  为后辈?为虚名?

  白发离弃道大笑,满脸不屑,踉踉跄跄抬手举起了酒坛。

  王天策,我答应你的事情已经做完了。

  安风他长大了,他很棒。

  我要去做我自己的事情了。

  天京剑,李叔德……

  红袖啊红袖。

  老人神色柔软下来。

  这一次,我终于不会比你早醉了。

  一坛酒满饮,然后砸碎在了地上。

  敬我等的江湖,敬我等的快意恩仇!

  大哉乾元,天下纷乱,仍有我等快意,不负我等快意。

  老人擦过嘴角的鲜血,朝着远处伸出右手,大笑:

  “天下皆知大秦离武卒以雷霆拳术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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