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七十四章 空有其表(2/3)
话生物,那么它最大的特色就算是消失不见了,因此刘星就觉得这只廷达罗斯之猎犬很有可能就只是一只披着神话生物的外皮,实际上就只是一只纸墨马。
  不过这只纸墨马的载重能力还是挺不错的,竟然可以带着胡瓌跑那么远,要知道胡瓌虽然是一个醉心于绘画的天才,但是他的体重维持得还挺不错,因为平时还是会有不少绘画方面的名家会来看望胡瓌,研究一下他的新作品,所以胡家给胡瓌准备的伙食还是挺不错的。
  “越来越有意思了。”
  刘星摇了摇头,对着身后的其他玩家说道:“我们回去吧,这件事情和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虽然从这些人所说的话来看,把胡瓌带走的那只怪物应该就是廷达罗斯之猎犬,不过这只廷达罗斯之猎犬应该是虚有其表,本质上就是一匹马罢了,只是长相比较特别而已。”
  “原来如此,我就说这只廷达罗斯之猎犬怎么会把胡瓌给带走,要知道普通的廷达罗斯之猎犬也就和某些大型犬的体型差不多,不过它们比猫猫更像是液体,能够毫无压力通过任何地形。。。”师子玄的话还没有说完,刘星就看到付三娘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看着已经化为废墟的小院子悄然落泪,看来她对胡瓌是真的有些感情。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付三娘的身边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没错,这人就是胡云。….
  此时的胡云正一脸担忧的看着付三娘,并且不断的出言安慰。
  但是吧,作为旁观者的刘星总觉得这胡云好像有点假惺惺的,因为他在一开始和自己见面的时候,可是一副要为了付三娘而要死要活的样子,所以刘星还以为这人会冲冠一怒为红颜,直接跑出来宣布自己对付三娘的爱意,甚至是会上演一出抢亲的好戏。
  可是到了最后,胡云都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而且付家主也通过三言两语就给刘星描绘出了一个不一样的胡云,所以此时的刘星就觉得胡云是一个很有表演天赋的心机男!
  至于胡云是不是真的喜欢付三娘,那也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胡云已经把付三娘当做自己往上爬的垫脚石,那么他之后只要有机会的话,十有八九是会抛弃付三娘的。
  这就像是被包拯给送上狗头铡的陈世美,在发迹之前和妻子秦香莲也是过得你侬我侬,结果在成为状元之后就直接翻脸不认人,转职成为了一名驸马!
  虽然陈世美能一举夺魁的主因还是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毕竟至科举出现的一千多年以来就出了六百多名状元,也就是说每两年多的时间才能有一位状元,那么这状元的含金量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吧,陈世美在发迹之前也是家境贫寒,想要好好读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就算是付家这种小有家资的家族想要供养一名全职的读书人都不容易,更别提胡云所在的胡家就只是供养了他三年而已,就已经有些伤筋动骨了!
  而陈世美可是读了整整十年的书才有机会成为了状元,由此可知这秦香莲为了供养这个相当读书人的丈夫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
  那么胡云会成为这次武侠模组里的陈世美吗?
  刘星觉得这很有可能,因为那个任务都已经暗示了胡云和付三娘的亲事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刘星怀疑自己如果真的让胡云和付三娘成亲,那么要不了几个月这胡云就会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不过这个机会的前置条件就是胡云得处于单身状态,因此胡云肯定会选择抛弃付三娘!
  更有甚者,如果胡云想要彻底抹去自己和付三娘的过去,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付三娘也跟着一起消失!
  要知道在这次的武侠模组里,戏班子貌似也会一些现实世界里的戏剧,所以像《铡美案》这样经典的曲目应该也是有的,因此胡云如果看过这一出戏的话,那么就知道付三娘如果对自己念念不忘,克服千难万苦来找到自己的话,自己十有八九会比陈世美还要惨。
  所以对于有点小聪明的胡云而言,他在这个时候就只能想出来一个馊主意,那就是让付三娘彻底消失!
  等到那个时候,刘星觉得自己十有八九是已经忽略了这两人的存在,毕竟在这次武侠模组里已经再次变成临时单身狗的刘星,可没有什么心思去某对新人的婚后生活,而且付三娘和胡云在成亲之后也不一定会跟着刘星去甜水镇,毕竟他们的父母都在胡家镇。….
  父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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