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六十一章 付三娘(2/3)
来,刘星就给这个年轻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这样强大的竞争者可不是他能应对的。
  “别担心,我可不会和你抢绣球,反而我还会帮你一把呢!”
  刘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胡说八道:“你可能会怀疑我为什么要帮你,因为我们别说是沾亲带故了,之前都没有见过一面,所以我就这么给你说吧,我以前有一个书童长得和你很像,而他在十年之前就为了救我而失去了生命,所以我刚刚一眼就注意到了你;而且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和等会儿要抛绣球的某人已经私定终身了,只是还没有机会成真,毕竟我能从你现在的样子看出两个字——一般。”
  年轻人在短暂的失神了片刻之后,就点头说道:“没错,我和付家的三娘已经私定终身!”
  然后,这个叫做胡云的年轻人就讲起了自己的爱情故事。
  就和很多古典的爱情故事一样,胡云和付三娘就是典型的青梅竹马,从小是一起长大的,不过由于付三娘的父亲英年早逝,所以她就被自己的叔叔给收养了,这就导致原本门当户对的胡云和付三娘之间出现了一道不深不浅的沟壑。
  至于付家原本是住在博阳城的,但是因为某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原因而回到了这个小镇,但是有一句话叫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回到这个小镇的付家就直接成为了这里的地头蛇,不过还好的是这付家在回来之后还挺低调的,而且还做了不少的好事,因此付家在小镇上的名望还挺高的。
  更重要的是,付三娘在回到付家之后过得也挺不错的,付家家主都是把她当成了亲生女儿来对待,所以付三娘还没有和胡云私奔的打算。。。当然了,胡云本身也不怎么想要私奔,毕竟他家在小镇里也算是小有家业,再加上他对自己的能力也非常了解,所以胡云对私奔之后的从头再来可没有多少信心。
  所以胡云在半个月前和付三娘商量了一下,那就是让胡云在最近这两天去付家上门提亲,先看看付家家主的态度如何,然后再做相应的应对,这也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好方法了。
  按理来说,付三娘作为被收养的女儿,在付家里过得再好也比不过付家家主的那些亲生女儿,毕竟再怎么亲也算是一个外人,再加上这年头的女儿在嫁出去之后就等于泼出去的水,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面,如果嫁得远的话可就约等于没有这个女儿了,因为交通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普通人想要远行还是很难的。
  这也是“父母在,不远游”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你如果要远游的话没个十年八年是回不来的,而古时候的人均寿命并不高,所以你这一走就是好几年,等你远游回家的时候就有可能物是人非了。
  因此胡云在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娶付三娘不会太难,最多也就是多出一点彩礼,让付三娘在自家的地位高一些罢了,再难一点就是让自己拥有一些个人的基业。
  成家立业,在古时候一般都是不分先后的,最好是能够一起完成。
  但是吧,胡云就在两天之前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因为付家的大小姐,也就是今天结婚的新人在出嫁之前,就把付三娘给拉过去商量了一些事情。
  简单的来说,付家的大小姐和付三娘的关系非常好,所以她也知道付三娘和胡云之间是什么关系,而他也非常支持付三娘和胡云在一起,因此她在出嫁之前就跑去找自己的父母旁敲侧击,想要看了吗他们能不能接受胡云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女婿。
  结果可不太好。
  如果实在一个多月之前,付家家主还是很愿意将付三娘嫁给胡云的,因为胡云在博阳城可能是算不了什么,但是在这个小镇上还算是青年才俊,再加上胡云和付三娘也是青梅竹马,所以付家家主是不会做坏人的。
  但是吧,回到小镇的付家在博阳城还是有些熟人的,所以他们便知道那些小道消息,也明白了自家的处境好像是越来越不妙了。
  风紧?扯呼!
  但是吧,付家在这个时候也不知道该跑去哪里,因为付家是典型的阴盛阳衰,所以想要再搬家也挺难的,毕竟付家的这些女子也就会点女红,也就是一些针线活,如果回老家种地的话可能都养不活自己,所以付家家主才选择了将女儿们都给嫁出去。
  因此这付家大小姐成亲,实际上也算是为了抛砖引玉,以喝喜酒为由请来了十里八乡的青年才俊,准备从中再找几个乘龙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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