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期的民族政策(上)(1/10)
西晋时期的民族政策

  可以这么说,中国古代先民在民族意识这个问题上远比我们现代人开化,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采取的民族政策就是合理的。因为古人的意识中虽然少有血统歧视,但多文化歧视,比如说历代统治者在讨伐外族的檄文中总会有“不服教化”的字眼,西晋司隶校尉傅玄再给晋武帝的献策中有如下记载:“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晋书蔠葐传》)《晋书四夷列传》则称:“夷狄之徒,名教所绝。”即便是主动将鲜卑秃发部内迁的邓艾亦对司马师提过将内迁胡族迁往塞外的意见,言论如下:“戎狄兽心,不以义亲,强则侵暴,弱则内附,故周宣有玁狁之寇,汉祖有平城之围......羌胡与民同处者,宜以渐出之,使居民表崇廉耻之教,塞奸宄之路。”

  由于汉魏以来历代统治者对内迁胡族的歧视十分严重,所以这一时期的民族政策多是歧视性政策,甚至很多政策为后来的五胡乱华埋下了祸根。

  西晋的民族政策继承于曹魏,其主要内容是“移民实边”,但这个“移民实边”与秦皇、汉武时期的移内陆汉族百姓至边塞充实边界不同,而是迁徙塞外胡人于塞内,以实户口,提供朝廷所需的赋税、徭役。魏晋时期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转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三国时期朝廷能控制的户口锐减,户口锐减的原因在本书第一章第3节有过介绍。户口减少之后意味着统治者所需的赋税、兵源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统治集团最常用的方式就是以武力方式掳掠人口,对象包括敌对国家和周边各少数民族。

  比如说东吴多次讨伐东南山区的山越族,掳其民众为兵户,孙权甚至派遣卫温、诸葛直率水师前往夷州(今台湾)掳掠当地夷族。同时期的蜀汉军中亦有不少羌人,诸葛亮平南中之后,也有让少数民族内迁,《华阳国志圠中志》载:“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曹操讨伐乌桓蹋顿部之后,亦收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载:“及幽州、并州柔所统乌丸万余落,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类似的记载很多,这些都是中原政权以武力方式强制胡族内迁,特别是羌族内迁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西汉。

  二、在东亚地区,北方属于苦寒之地,西北为荒凉沙漠,西南多高山峻岭,在当时的科技水下,生存环境很是恶劣,但这些地区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部落互不统属,相互劫掠,所以他们中有不少部族也有着强烈的内迁欲望。比如说东汉初年南匈奴的内附,以及氐、羌、鲜卑、乌桓、丁零等族都有主动内附的相关记载,对于严重缺乏户口的魏、晋统治者自然是欢迎的,不但能削弱塞外胡族的力量,将他们安置与塞内各处,与汉民族杂居,按口缴纳赋税、服徭役,自然可增强国家实力。

  正常情况下,外族内附对统治集团来说是好事,毕竟在古代人力资源比土地资源更重要,而且他们内附之后与汉族接触日益频繁,也就开始了汉化的进程。但是外族内附之后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胡族毕竟与中原百姓有异,语言不通、服饰不同,生产活动迥异,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有自己的特殊文化,相对汉民来说独立性很强,对国家的认同感自然不高,这对统治集团来说确实是一个难题。所以傅玄认为:“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晋书蔠葐传》)

  在谈论魏晋时期的民族问题之时,我们首先得注意一点,内迁胡族与塞外胡族是有区别的,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晋书食货志》载:“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可见在西晋时期内迁的胡族和编户一样是要缴纳赋税的,同时也是朝廷征兵的对象,史书上关于中原朝廷征用鲜卑、乌桓、匈奴部众出征的记载有很多,这说明内迁胡族已经接受中原国家统治。按现代说法,内迁胡族已经属于国民,与塞外民族不接受朝廷封号、不确定统辖关系的外族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个问题上,显然古人的经验远不及今人,胡族内迁确实有为害的一面,但也有有利的一面,而且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魏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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