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1章 给我上(1/4)
第381章给我上

  清风茶馆,不同于品茗茶居,这是一家老式茶馆。

  喝茶的人也不尽相同。看面孔,明明是华夏人,却偏偏要染成个红橙黄绿青蓝紫,妖里妖气。也有的一身横肉,身材臃肿难看,偏偏身上纹着花里胡哨的纹身,还喜欢露出来,丢人现眼。还有的让人好好的一条牛仔裤非要剪得破破烂烂,流里流气。总之,妖魔鬼怪汇聚一堂个,鲜能看见几个正常人。

  这样的打扮好看吗,稍微有点欣赏水平的人都不会这么认为,估计他们自己也不会觉得好看,之所以打扮成这样,不过是为了彰显出他们的与众不同,告诉别人‘你看,我是坏人,你要怕我’。

  咬人的狗不叫,汪汪乱吠的狗不敢咬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也合适。他们以为他们是黑社会,但在稍微有点钱有点地位的人眼里,什么都不是。

  他们永远不会明白,那些西装革履,拿公文包,用法律掩护自己,用金钱和权力勾结赚取利益的才是真正的黑社会。

  现在这个时代,打家劫舍风险太高,已经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干小偷小摸的事情,更何况他们历来也看不起那些行当。

  不管是否诚心,好歹他们也是拜关二爷的,道义两个字在没在心里不清楚,至少嘴巴上还是要挂得住。

  想当年关二爷跟着刘备,靠的就是打黄巾贼起家,平常也喜欢捋着胡须挑灯看看书,要是知道这群妖魔鬼怪把他当成祖师爷,以他那高傲的性格,非得用青龙偃月刀劈了这帮家伙。

  这些好吃懒做的无业游民,常常会来到这家茶馆,看看能不能接点活儿干,比如去那家公司闹闹事,去哪家店门口站站岗吓唬吓唬人,比如谁看不惯谁了想花点钱打谁一顿,都是他们的业务范围。

  当然,杀人放火的事儿,并没有多少人会干,这帮长期进入局子的人对法官那是相当的了解,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打打擦边球,也知道哪些活儿只需要进去蹲两三个月就能出来。

  比如说去某个店门口‘站岗’,对方还不好报警,毕竟又没闹事,只是在公共区域站着而已。但是顾客一看凶神恶煞的‘哨岗’,谁还敢进去买东西。这样的事情连牢都不用做。

  哪怕对方报警也没用,即便警察来了把他们赶走,但警察又不是谁家私人养的,总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守着,警察一走,他们又来站岗。

  所以大部分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压根儿就不会报警。

  再比如打架斗殴,只要不打死,反正有主顾给钱赔付医药费,也就进去几天就能出来。

  有钱人遇到明面上走不通的麻烦,都会用得着他们。这也是他们的生存空间。

  当然,有钱人一般不会主动找他们这些混子,太掉价了。那些西装革履的人,不管内心如何,表面上至少都斯斯文文。他们更喜欢找跟他们同样斯文的人谈。

  李万林就是这样的斯文人,清风茶馆就是李万林的茶馆。

  正是喝下午茶人最多的时候,茶馆里涌进了二十多个西装革履的人,与这些穿着牛仔裤,满身纹身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为首的一人看起来很年轻,脸色平静,看不出什么表情。

  他身旁站着一个一米九的大高个,这人长得虎背熊腰,西装被肌肉撑得快要炸裂一般,一进门就目光冰冷的扫了一圈茶馆里的人。

  陆山民找了一张空着的桌子,悠然的坐下。对满茶馆凶神恶煞的人视而不见。

  喝了口茶,淡淡的说道:“我叫陆山民,你们当中可能有的听过我的名字,有的没有听过我的名字。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以后会深深的记得这个名字”。

  一个头顶黄毛,手上满是纹身的男人豁然起身,猛的一拍桌子。

  “我知道你,百汇区直港大道几家酒吧的老板,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九龙区,万林哥的地盘,你一个做生意的跟我们耍横,你知不知道我们光脚的最不怕的就是你们这帮穿鞋的”。

  另一个满身横肉的人也站起身来,“老子还是第一次看见做生意的敢在黑社会面前装大,信不信老子让你的酒吧以后一个客人都没有”。

  陆山民淡淡一笑,“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们要说常赞是黑社会我信,你们不过是小瘪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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