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二章 讨论(2/3)
或许是因为凯恩有一颗捉鳖脑袋(英俊有魅力,专拿花痴),又或许田种的确实好,反正嫁入奥斯顿家族就开始守寡,一守就是16年的莉迪亚明知凯恩即将离去,仍旧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今冬的的第七场雪纷纷洒洒的下着,披着华贵银貂披肩的莉迪亚挎着凯恩的手臂,依偎着他踩雪散步,因耕耘调和而明艳靓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身后不远处,披着华丽马衣的骏马拉着车架慢行跟着,车夫是神情严肃木讷,身材又魁梧了两圈的林肯,座位旁的皮囊袋里插着比利时制造的莱玛特转轮步枪。

  英姿勃勃的玛丽娅则步行跟在两人身后,她腰间系着牛皮宽皮带,挂着弹药皮包和1852年出现的林纳德转轮手枪。

  这种枪金银花枝镶嵌,非常美观,枪管外面是六棱管,管身较长,内里有膛线,使用尖锥弹,跟近代步枪外形和构造都已经非常接近。

  最近伦敦街头不太平,不知道从哪里跑出个‘绞杀组’,抓到落单的倒霉鬼就会将之吊死,一位下议院的议员不幸遇害,以雾都的环境,和这个时代的警察专业水平,除非是对方猖狂到疯,否则破获这种随机抓人绞死案件的可能性无限接近零。

  这种背景下,大冷天儿有马车不坐、雪地散步秀恩爱才显得够装逼。

  反正莉迪亚很享受不加遮掩的、又或偷偷看过来的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凯恩能理解莉迪亚的那点虚荣。

  这个时代,正经女人往往很被动,嫁错汉就算倒了八辈子的霉,人生的茶几上摆卖杯具。

  不正经的女人在疯狂和声名狼藉的背后,往往是十分糟糕的生活境况和极度的空虚。

  不管男女人,都需要多姿多彩的事来填满岁月,才会觉得不虚人生,而相较于男人,这个时代的女性能做的事、能遇到的事,着实是单调、乏味、有限了些。

  徜徉在1853年的街头,看雾雪交加中的行人,看煤油街灯被专门的点灯人用钩杆点火器点亮,沟满壕平,衣着华暖,有马车仆人伺候,有美妞伴随……

  这样一幅人生画卷其实也是挺美的。

  说享乐忘志有点过,真要能将余事暂时抛诸脑后,投入到简单的愉悦中,未尝不是心理调节的好事。

  然而实际上并不能,凯恩在想着夏洛特?拜伦的事。

  关于这个女人的资料,他是今天上午才拿到相对齐全的一份资料的。

  一比较就看出有问题了。

  简单的说,人物特征前后不符。

  虽然之前也是中产中比较有才名的,还出版过两部短篇小说,但跟他接洽观察到的水平比,还是有明显的差距。

  以前也就是个小家碧玉的水平,现在大家闺秀都Hold不住了,说是上流社交名媛也是有人信的,否则也不至于很短时间就将弗兰搞的五迷三道。

  要知道弗兰可是位巫师,魔药、魔法那套奏效但绝不持久,也就是说,这个夏洛特能将弗兰降服于石榴裙下,那是有真本事滴。

  最最有趣的是,就在不久前,他跟弗兰再次互动时,夏洛特趁机勾引他。

  这种勾引与情-欲无关,而更像是一种挑衅,仿佛在说:我知道你是谁,来呀,敢陪老娘耍耍吗?

  老实说,他不擅长对付女选手。主要是无法准确推测女人的思路。

  可世界上除了男人就是女人,总是要打交道的,对吧?

  弄死?

  嗯,这是个办法。

  一直是这样,无法解决问题,那就消灭问题。

  辣手摧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正是因为这个女人,使得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若非她所代表的介入力量,理查德不过是个炸弹爆炸时应要往杀伤范围内凑的倒霉蛋。可有了夏洛特,就不好说了,理查德跟夏洛特,或许是酸碱平衡,才保证了族灭事件的必然发生。

  也就是说,救理查德,等于是抹掉了其在事件中的影响,夏洛特造成影响也应该抹掉。

  要怎么杀死这女人呢?

  一条毒计几乎是瞬间就在脑海中形成了。

  先杀其父,真死假死不重要,反正看起来是死了就行。

  得回家奔丧吧,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