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神罚降临(1/3)
此话最先记载源于《孟子》,乃是孟子引用孔子的话。

  支持殉葬之人,认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是说,第一个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的人,必然断子绝孙。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殉葬制度是周朝礼乐重要的一部分,孔圣既然提倡复古,自然也会支持殉葬制度。

  而反对殉葬的人则认为这句话是孔子反对殉葬,但却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解释是根据《孔子家语》的孔子原话,认为孔子提倡用草束成人形充当真人陪葬,若是利用和活人相似的陶俑陪葬,这种人的家族或国家必然覆灭。孔子认为连像人的陶俑都不应该陪葬,自然更不能拿活人陪葬。

  第二种解释是,第一个用陶俑代替活人陪葬的人非常仁慈,这种人难道就没有继承者吗?言下之意是这种仁慈应该发扬光大,必然后继有人。

  反对殉葬之人是利用“仁”来作证据,但支持殉葬之人用“礼”来当依据。

  无论是孔圣本人还是孔圣世家之人都没有对此话进行解释,倒是孟子引用此言的时候,认定孔圣反对陪葬。

  “礼”乃是圣道之一,但礼一直在变,无人可以把握脉搏,只有半圣才能以圣议的方式修改礼节,但修改的都是迫切需要改变的,殉葬制度一直没有被列入圣议。

  方运纵观人类历史进程,非常清楚,殉葬制度必须要废除!

  “那么,本次经义的题目,就以‘秦穆公杀三良’为题,废恶礼,扬仁义!”

  方运选好了此篇经义的题目,经义不是策论,策论可以细致讨论殉葬制度的利弊,但经义要把殉葬大而化之为恶礼。

  过了许久,方运决定用极为少见的“多破”之法。利用“仁”“忠”两个方面来破题。

  “仁者,知人之好生而恶死;忠者,知报国而非掘族之基。”

  此言是说,一个有仁德的人。理应遵循人的本性来做事,每个人都想要活着而不想死,殉葬自然是不仁的举动。而一个忠于人族的人,应该知道每个人都是人族的基石,害人族之基石。便是对人族不忠。

  方运心知,破题宜正、全、伟,忌偏、邪、急。

  第一句的仁属于正,中规中矩,但第二句直接抛出“殉葬就是在挖人族的根基”,则有些“邪”与“急”,下面一旦不能自圆其说,那整篇经义必然降等。

  方运在没写之前,原本还有些心惊肉跳,但在书写完两句后。反而平静下来。

  第二句若在后文无法诠释,自然是“邪”是“急”,但若诠释的好,便是“全”是“伟”。

  方运已然想明白,第二句以荀子的“名分使群”圣道理念为引,进一步阐述社会分工问题,本质上就是说目前人族的人力不足,但却往后世的生产力等方面靠拢,截取部分先进的理念,与圣元大陆思想融合。

  破题之后。方运直指秦穆公杀三良之事乃是暴虐,然后按照自己总结的结构来书写这篇经义,该引用众圣原话的时候引用,该用事实论据的时候用事实论据。最后用最正统的儒家思想来证明殉葬乃恶礼,而恶礼必须要废除!

  在这篇经义中,方运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来阐述殉葬带来的后果,直指问题核心,犀利程度远超之前任何反对殉葬的言论。

  不过,方运把后世的语言稍加改变。并不提其中的核心,只说“猜想”而不言“道理”。

  方运实则在用更清晰更细致的语言和道理来解释圣元大陆的思想,这种行为,便是注。

  在书写这篇经义的时候,方运想起后世著名的一句话。

  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此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只不过,方运自知文位很低,真要作注怕是会被圣道力量反噬,所以用词极为小心。

  待方运写完这篇废除殉葬恶礼的经义之后,只觉一股莫大的力量自纸上升腾。

  方运感觉到,其中蕴含的才气可能还不如那篇《水调歌头》,但其浩瀚充沛之感却远胜任何诗词。

  不过,一道更加伟岸无量的力量压了下来,掩盖此文的所有异象。

  经义不比其他,哪怕方运处处小心,既然提到“废除恶礼”否定商周礼仪,而且道理清晰,在众圣作出批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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