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4章大漠,跑到哪里去(1/4)
诡三国</a>
  夏侯尚是有些床气的。
  所以熟悉他的人都不太敢在深夜他睡得香的时候去打搅他。
  夏侯子江出逃的事情么,能算是特别紧急的军务,必须要将夏侯尚从美梦当中叫起来么?
  曹操有梦中杀人的传统,下面的人当然也是有样学样,反正大家了不起就一起梦中杀人呗!就像是后世的眼镜和水杯,向大统领看齐,这个可是个传统!
  因此,等夏侯尚早上起来,收到了消息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平添了三分狰狞。
  『那小子现在在哪里?你们为什么没拦着?!』
  手下三四个军校都低着头。
  这谁敢拦?
  他们一拦,夏侯子江肯定毫不犹豫的就会出手,那么他们是躺倒认踹,还是转头就跑?
  躺倒认踹的话,要是夏侯子江的人收不住手呢,到时候那些家伙赔礼道歉花点钱出具谅解书?
  转头就跑搞不好就会被认为是失职,到时候连官都被撸了?
  至于还手,那就更不可能了,搞不成就被判成互殴了,到时候吃亏的又是谁?
  其实看一看秦律和汉律,细微的差别已经产生了。
  易经有云:『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讲的就是见义勇为的事情,到了秦朝时期,对见义勇为给予了明确奖励,比如当场将贼人扭送官府的,将获得贼人身上的所有钱财;将逃犯抓捕归桉的,则是获得相应的钱财奖励等等,而且秦朝同样也规定了见义不勇为的行为如何处理的律令,『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当赀二甲。』
  到了汉代,则是大大缩小了范围,从『百步』变成了只限于『五邻』。
  再往后的封建王朝,那就进一步缩小了,甚至从论同罪变成了『减等』肉刑,然后范围也进一步缩减,变成了『知而不救』,方受其责。
  封建王朝之中,地方捕快衙役的力量较小,所以很多时候是等到了犯罪已经实施完毕了,官府人员才出来洗地,为了保证统治力度,才会允许民众能够见义勇为,而封建王朝后期随着官府人员的反向增加,光吃饭不干活的越来越多,自然越发的觉得民众不好管理,也就越来越不喜欢民众使用暴力对抗。
  在整个封建王朝演变之中,对于百姓的民间义勇标准是在一步步的降低的,范围也是一步步的缩减,限制一步步的加强,也从实际上展现了封建王朝从各个方面在进一步的压迫民众,尤其是律法的这些变革也透露出统治者希望民众在面对恶行的时候,尽可能不反抗,那些有意设定的各种苛刻条件,目的就是让民众最好像是绵羊一样,只懂得逃跑和不抵抗的。
  甚至在封建王朝之中,受害者反过来还要向有权有势的施暴者赔钱道歉磕头认罪,目的就是教训其余百姓,看下次还敢不敢反抗!
  因此夏侯子江施展暴力的时候,谁敢乱动?
  夏侯尚看着这些军校,心中也明白是怎样一回事,便是怒声而道:『这真是小孩子胡闹!』
  众军校低着头,眉眼暗中一动,不由得庆幸不已,果然如此,还好没去拦着。
  军中抗令,私开营门,无令私出,挟众而走,不管是那一条,都是死罪!
  可偏偏在夏侯尚口中,却变成了『小孩子胡闹』!
  这要是真的上去拦阻了,岂不是沦为了跟『小孩子』一般计较?
  夏侯尚怒火升腾,他转过头来,目光冷冷的看着那三四个军校,语调森寒,『小孩子冲动!你们也跟着胡闹!这可是夏侯将军之子!要是出了点差池,让我怎么跟将军交待!』
  众军校齐齐低着头,不敢吭声。真是一句橘麻麦皮不知道当桨不当浆,好么,这一下子又从『小孩子』变成了要『交待』了!
  正儿八经若是要依照法律治理国家,那么就别管是将军还是普通人,犯法了就是犯法了,岂能说是区别对待?更何况这还不是将军,只是将军的孩子!结果夏侯子江明显是犯错了,触犯了军律,却要变成了如何对夏侯惇将军的交待!
  但是从封建王朝的角度上来看,这么做也没有什么错。毕竟阶级统治之下,封建王朝的上层人物的确是享有各种特却,和所谓的普通民众自然不能共用一种律法,别说只是触犯军律了,就算是有什么滔天重罪的嫌疑,在封建王朝之中依旧是可以归入『一时犯浑』,亦或是『不懂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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