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第474章 血色玫瑰(1)(1/2)
校园风流霸王</a>
  敬芳菲一边追赶逃跑的李逍遥,一边在心里恨恨的想,这个流氓,竟然给本小姐说这么下流的东西,逮住你一定要你好看。敬芳菲莲步速摆,长腿交替,很快追出教室办公楼。
  却不见了李逍遥的踪影,顿时怅然若失,一腔热情顿时浇了冷水一般。“我在这呢。来见见我兄弟。”
  李逍遥的声音忽然在斜地里响起,敬芳菲心里一喜,脸上浮现一层笑来。但立刻冷着脸,走到李逍遥跟前,很拽道:“哪个是你兄弟,很稀罕吗?”
  “大嫂好!小弟周同,见过大嫂。”
  “小弟皮俊鹏,见过大嫂!”
  “小弟卢胜,见过大嫂!”
  敬芳菲仰着脸想要给李逍遥好看,不料没有看清楚形势,竟然这么多人一连声的叫大嫂,敬芳菲强装的冷脸,顿时拉帷幕似的,揭了下来。换上一张鲜艳的红布,以及啊啊傻傻回答的俏脸,呆滞的眼神,盯着三个肌肉纠结,气势彪悍的男生傻眼了,尤其是皮俊鹏,显然三十多岁的成年人,竟然也开口叫自己大嫂,羞死人了!敬芳菲哪里经过这等阵帐,一时间只知道啊啊的回答。
  李逍遥诡秘的笑笑,揽住敬芳菲的柳腰道:“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天仙下凡的敬芳菲敬大嫂。以后大嫂有事,要随叫随到啊!”
  “是老大。是大嫂!”皮俊鹏回答的规规矩矩,老成持重。单单卢胜与周同与李逍遥年龄相仿,也都是流氓份子,那一声大嫂叫的阴阳顿挫。尤其是他们盯着李逍遥的戏谑眼神,敬芳菲嘤咛一声推了李逍遥一把,并狠狠的白了一眼,转身逃走。
  众人望着敬芳菲窈窕的背影,表情精彩。“老大就是老大啊。佩服佩服!”周同是早先见过柳如烟的,当时就惊为天人,那成熟典雅的气质,让还是少年热血的周同顿时澎湃,不料已经被李逍遥拿下。
  又见到敬芳菲,大呼美人,人间少有啊!却不料眼神只在李逍遥身上,心里除了佩服,再也想不出第二个词语来。
  “是啊,我们也就只能在剑蝶那里找到一点信心了。话说前几日木云小姐可是送来一位极品啊,那滋味真是给个神仙也不做啊!”卢胜一条惨惨白的牛仔裤,估计几个月没有洗过了,散发着奇异的味道。上衣原本是一条白色衬衣,如今成了深黄色的。陪着下身的牛仔裤,总是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一般李逍遥不让他靠近自己,除非丫的先去洗洗澡换换衣服。
  “嗯,的确是极品。在剑蝶俱乐部一时引起轰动,引发争抢风潮,可把流氓晨那孙子高兴的疯了。狠狠大敲了一笔。”皮俊鹏是有老婆的人,也住在明伦堂林帮总部里,那里的治安是全S市最牛逼的。
  自从那次刺杀事件发生之后,林帮所有只要成员的家眷不是迁到了新建的铁桶总部明伦堂里就是有几个弟子守护,坚决不让出丁点问题。所以,皮俊鹏是林帮里最洁身自好的一位,从来不嫖不赌。
  剑蝶是一个集黄赌毒于一身的高级俱乐部,只玩高级的。毒品自然是只生产,而后远销东南亚日本等地,获取暴利。林帮地盘之内是不允许流通丁点毒品的。
  “老皮也试过她的滋味?”李逍遥心里一动,想起一个女人来,这个也是他一直想问周同的,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嘿嘿,老皮只有流口水的份了。他是典型的妻管严。要说说,那个女人的滋味真的很爽!”周同打击一下皮俊鹏,嘿嘿笑。
  “是否就是你们在杨白劳身边见到的那个女人?”李逍遥是他们几个里面唯一见过红粉骷髅的,只好说是杨白劳身边的那个女子,自然这个女子十分的抢眼,只要是见过她的,就不会轻易忘记。
  “嗯。是她!”周同口气狠狠的道,第一次败得如此狼呗,是周同的奇耻大辱,他怎么能轻易忘记。
  “哦。我当她失踪了呢。那杨白劳可是死了?”李逍遥在听到黄世仁老爹给他退学的消息时,忽然有了一个驱虎吞狼的好计策,自己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让黄世仁家破人亡,永无出头之日。
  “好像是死了。我也不太清楚,人都是他们几个让人埋的,我没有见到他们。嗯,刘红带人过去之后,发生了大厮杀。估计那半截身子入土的家伙,被兄弟们砍死了。”周同当时也伤的很重,没有跟着刘红过来,只有问题不大的木云跟着去了。
  “卢胜,限你一天时间立刻查出三江市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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