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作茧自缚?(1/2)
上午,散朝回来的李笠,因为一肚子邪火无处发泄,便把听涛阁今日的“当值秘书”萧妙淽按在榻上“办”了。
  完事后,萧妙淽缠着他不放,虽然没说什么,但意思很明显:再来?
  但李笠已经冷静下来,于是搂着美人,琢磨起今日朝会上提起的一件案子:
  越州沿海,有几个村的村民集体到县廨击鼓鸣冤,指控少府寺的一名员外郎,当年是屠村杀人的海寇团伙头目。
  这件事闹得很大,越州地方上的许多头面人物,纷纷站出来支持这些村民,要求有司严惩凶手。
  地方官以及提刑司的提刑,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以及复核,结论是“证据不足”。
  因为事件发生在将近三十年前,物证早已没有了,而人证,如今都是苦主,口说无凭,有司难以对嫌疑人定罪。
  那年,正是侯景作乱时,因为建康被叛军攻破、台城被围,于是临近的三吴地区一片混乱。
  当时流言四起,譬如说叛军破了台城,烧杀抢掠,皇帝、太子已经死了,建康沦为废墟云云。
  各种消息都有,导致三吴地区许多郡县一日数惊,官民心神不定。
  又有不少地方官奉命带兵入京勤王,导致地方治安失控,许多山贼、海寇趁机浑水摸鱼,抢劫郡县以及沿海地区。
  越州当时还是会稽郡,沿海地区就遭了海寇。
  这些海寇,其实就是靠海吃海的船民,大多以宗族为聚落,主业是捕鱼,副业就是抢劫杀人。
  平日里,他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沿海村落船民,可一旦时机合适,直接抄家伙驾船抢劫别的沿海村落。
  杀人夺财,大肆劫掠。
  顺带着把妇孺抓走,转卖别处,又赚一笔。
  如此行为,自古以来屡有发生,如今旧事重提,矛头直指给少府寺跑海贸的员外郎,影响非同小可。
  当然,不能说那些村民“不识大体”、“不顾大局”,毕竟击鼓鸣冤、求父母官主持公道,是朝廷许诺给百姓的权力。
  如果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审案,这些村民的指控,会因为口说无凭,有司根本就无法对嫌疑人定罪。
  若是为了平息舆论,强行定罪,那么接下来,万一又有沿海百姓指控某个少府寺的员外郎,当初是屠村海寇的头目,那该怎么办?
  但是,这些村民在大堂之上言之凿凿,对凶手的指控那是声泪俱下,甚至赌咒发誓,说自己绝无半点虚言。
  许多旁观审案的人,情绪被感染,不由得义愤填膺,对嫌疑人(代为过堂、辩驳的僮仆,不是本人到场)喊打喊杀。
  群情激奋已经是事实,按照民间朴素的善恶观,当地百姓们大多认为这些村民若不是真有血海深仇,哪里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毕竟也有许多人当年深受海寇之害,无论是家里人出海捕鱼,还是跑船经商,多有从此消失、生死不明的痛苦经历。
  人们苦海寇久矣,对指控海寇罪行的苦主,本能的同情。
  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有司若是以冷冰冰的态度,用“查无实据”的措辞,宣判嫌疑人无罪,会直接激化矛盾。
  会让百姓认为,朝廷为了赚海贸的几个臭钱,豢养双手沾满百姓鲜血的人渣当鹰犬。
  所以地方官进退两难,提刑司也不敢轻易下定论,案件层层往上走,到了刑部。
  因为报纸的不断报道,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在开封,也成了许多清流议论的“时事”。
  于是,情况有些不对了。
  围绕这件案子,有不少暗流涌动,舆论开始质疑朝廷大兴海贸之际,有司“用人良莠不分”的行为。
  什么是“用人良莠不分”?
  就是目前主管海贸事务的少府寺,把一些臭名昭著的海寇头目“招安”,授予“员外郎”官职,使其成为官商。
  随着舆论的发酵,有更多的人抨击少府寺这种“良莠不分”的行为,认为是给朝廷抹黑,折损天子在民间的威名。
  案件因为舆论的发酵,愈发变得棘手,刑部尚书很机灵,要求把案子拿到“八座议事”上来讨论,一副“八位兄弟一起扛”的样子。
  为何不是提请大理寺挑头组织会审?
  因为提刑司的直属上级大理寺,几位主官对此案意见不一,相持不下,也想着“八座尚书”来扛。
  对此,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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