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吏
夷。
  但各级官府的运转又缺不了吏,所以,吏这个群体,就成了夜壶,虽然日常生活离不开,名声却很臭。
  百姓讨厌胥吏,官也讨厌这些“败类”,但却甩不掉,稍有不慎,还会反受其害。
  譬如,新上任的县令,若不通事务,就很容易被下面的县吏耍得团团转。
  而这些县吏,基本上都是本地人,根深蒂固,人脉众多,新官想要整治,若一不留神,反而会“打虎不死反受其害”。
  吏员群体长期一潭死水,这些吏就会勾结起来,欺上瞒下。
  甚至出现一些豪吏,架空主官,包揽诉讼,鱼肉百姓。
  与此相对的是,一些官员,对自己的属吏多有提拔、提携之恩,于是这些属吏,便依附于官。
  成了官的“故吏”,以其为“府主”。
  府主和故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吏,不再是朝廷的吏,是某官的吏。
  李笠看着眼前这些认真听课的学员,觉得自己不能坐视不理。
  战场上,主帅不能抛弃自己的兵卒,只顾自己逃亡。
  现在,他也不能抛弃这些即将为自己卖命的吏员。
  所以,李笠试图改变现状,用制度化管理的方式,让吏这个群体,活跃起来,并摆脱个人前途依附于某个官员的无奈命运。
  办法,参考后世的公务员制度,以及政务官(对应古代的官)、事务官(对应古代的吏)的实际区别,让吏有自己成体系的上升渠道,并在这个体系里接受考核、奖惩、调转。
  让这些吏凭借体系内考核成绩或者年资晋升,可以从县调到州,从地方调到中枢。
  随着“级别”的提升,待遇也跟着提升,甚至有转为官的机会。
  这个过程,完全是按着新体系的规则进行,不需要吏去过度讨好地方官,不需要跟着某个地方官“鸡犬升天”。
  而地方官上任、离任时,也不能把自己的属吏当做随从,带来或带走。
  既然没了提拔、提携之恩,吏对于官的依附,自然就慢慢瓦解了。
  当官员们拉帮结派、相互倾轧时,自成体系的吏,就不会轻易参合。
  李笠想着想着,想到一个问题。
  现有的吏部,管着官、吏,但主要是管官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的官署,那么,主管“吏”的官署,该叫什么?
  难不成六部变七部,吏部管吏,新设“官部”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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