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关门放狗
官府一开始,为了方便征收住税(营业税),养驵侩为看门狗,监视进出的人(货物)。

  可随着时间流逝,把持着门口的看门狗,就会变成恶狼,无论是谁从眼前过,都要狠狠咬上几口,撕下大片肉。

  咬得对方鲜血淋漓,骨头都能看到。

  李笠不会给这种垄断性质的中间商以任何机会,道理,和朝廷不能实行包税人制度来征税那样:这就是饮鸩止渴。

  建康乃权贵云集之地,若实行“废案”(以官府认定的驵侩为中间商,掌握行商、坐贾之间的交易额),这些驵侩必定成为权贵的帮凶,愈发凶残的剥削行商和坐贾。

  后果就是物价上涨,成本层层转嫁之后,百姓的生活成本增加。

  有人撺掇宰辅们,以“官府驵侩”制度取代拟定实施的新税制(交易市场制度),居心叵测。

  试图来个“换汤不换药”,出让些许商税(营业税),以此换得另一个方式继续吸血。

  李笠简要地分析了一通,把“废案”的弊端讲得很清楚,萧绎点点头:“既然彭城公有把握,那好,寡人便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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