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赌注(2/3)
靠泊的两艘船上。

  两艘船都是渔船,但其中一艘却有不同:船上架着几根横梁,其上落着几只水老鸦。

  水老鸦就是后世所称‘鸬鹚’,别名鱼鹰,是一种大型食鱼游禽,可以飞翔(姿态如大雁),也可以游水(姿态如鸭),还可以潜水捕鱼。

  成年水老鸦遍体乌黑,在一些地方又被称为“乌鬼”。

  现在,渔船上横杆落着几只水老鸭,一对父子则在船舱里忙碌,旁边渔船上,李笠看着这些水老鸦,忽然想到了一张照片。

  这个时代当然没有照片,那是他后世旅游时,被人忽悠,和景区渔民养的鱼鹰合影,当时对方竖了个手指,说一声“十块”,他以为是一张照片十块钱的意思。

  结果拍了照,对方说是照片里一只鱼鹰十块钱,而拍照时,他身后有二十只鱼鹰,所以一张照片二百块。

  好坑啊,真是...

  李笠腹诽着,收回看向水老鸦的视线,低头整理起钓具来。

  旁边不远处,柳盼倚着水榭扶栏,大声问:“李笠,你有把握么?”

  李笠抬头回答:“回郎君,小人尽量。”

  “莫要尽量,一定要赢!”柳盼呼喊着,满是期盼的表情。

  一个小胖子来到他身边,看着正在整理钓具的李笠,又看看另一艘船上正在打理水老鸦的父子,笑盈盈的回头对柳盼说:

  “一会我赢了,你不能耍赖,李笠就去王府,陪我玩。”

  这话听在李笠耳里,如同催命符,而柳盼则不服气:“你如何知道一定会赢?李笠惯会钓鱼,肯定能赢的。”

  小胖子不以为然:“这不可能,我这水老鸦,捕鱼比人厉害多了,最厉害的那只,捕起鱼来飞快,李笠可赢不了。”

  柳盼反驳:“那得比比才知道。”

  两个小家伙在斗嘴,李笠听在心里,愤愤不已。

  他是个鱼梁吏,在官府中人看来,就是“官方专用渔民”,跑腿的命,如今父母官的小郎君要鱼梁吏陪着玩,那有什么问题?

  然后,王府的小郎君要鱼梁吏陪着玩,又有什么问题?

  这年头,吏家子服吏役,不仅为官府做事,有时还得为官宦人家,或者王公贵族做事,这有个名头,唤作“饷家”。

  官员外任,家人不一定随行,于是朝廷为了让官员没有后顾之忧,就让当地小吏到官员留守家人的住处干活,此即为“饷家”。

  实际上就是官府把劳动力(小吏)作为福利,发放给官员(有期限),这也是一种吏役。

  鄱阳王的封国在鄱阳郡,鄱阳城里有鄱阳王府,所以,鄱阳郡廨必须时刻为王府着想,时刻提供“福利”。

  虽然鄱阳王常年不在封国,带着家眷在京城或者地方当官,但只要鄱阳城里的王府有鄱阳王的眷属住着,鄱阳郡廨就得安排小吏“饷家”。

  年初,就有鄱阳王的家眷到鄱阳城小住,眼前这个小胖子,便是鄱阳王的儿子。

  但到今日,李笠依旧不知道这小胖子的名讳,他没资格问,对方也不屑于说。

  同理,李笠若不是得刘德才透露,同样不知道柳府君的儿子是什么名字,只能靠猜。

  在官宦子弟、宗室子弟面前,鱼梁吏是比草民地位更低的贱民,贵人们没必要自我介绍,而随从,也不会向贱民介绍自家郎主的姓名。

  李笠不打算亲近这样的小家伙,但他不找对方,对方却找上门。

  要他和王府的水老鸦,进行一场比赛,看看谁捕的鱼多。

  参赛的水老鸦只能是一只,而李笠不能用网捕鱼,只能用鱼竿钓鱼。

  人和水禽竞技,其实是对人的一种侮辱,但李笠没资格说“不”,因为在人上人看来,他和水老鸦,都是一路货色。

  不过是一个捕鱼工具而已。

  现实如此,李笠只能从命,而且还要拼命,因为若是他输了,就要去鄱阳王府“饷家”,陪着小胖子玩耍。

  事情的起因,李笠听柳盼说过,就是小胖子找到好友(柳盼),要求李笠去王府陪自己玩。

  柳盼不同意,小胖子当时有些扫兴,却没说什么。

  隔日,又旧事重提,说吏家子“饷家”理所当然。

  于是两个小家伙就定下赌约,让李笠和小胖子的水老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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