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余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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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本该喜气洋洋的白石村,今日却颇为萧瑟,新年前夕发生的村民逃亡事件,让村里其他人忧心忡忡。

  虽然天气不错,阳光穿过云缝洒在大地上,晒得人身上颇为暖和,但村民的心情却有些冰凉。

  此刻,许多村民聚集在湖边码头上空地,听官府来人宣布一些事情。

  空地周围有许多兵丁,岸边又靠泊着一些打着各色旗号的官船。

  一名身着戎服的中年男子,站在场地中心临时搭建的高台上,向村民们大声说着话。

  说一些陈腔滥调,无非说逃亡后过的是猪狗不如的日子,哪里有给官府当良民好云云。

  人群之中,李笠定定站着,听台上这位姓张的中年人发表长篇大论,觉得很无聊,却又不能不听,因为他想知道官府会不会对白石村实行连坐,以此作为惩罚。

  那晚,梁森和家人出逃,里吏追捕,抓不到人。

  梁森后来如何,李笠不知道,但村里有几户人家逃亡,这件事让全村人过年时心中都有些许不安。

  这不,刚过完年,官府就派人来安抚民心,来人的职务还不小,是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统领郡内诸游军,属于郡吏,当然,是上佐那一个层次,其职责是“遏防奸盗”,也就是对付郡内的贼寇。

  李笠无法将游军尉这一职务和后世政府具体职务联系起来,琢磨着应该类似于“治安联防队总队长”一类职务。

  游军行使类似后世警察的治安职责,手下队伍却如同军队编制,对付的目标不是寻常蟊贼,而是有组织犯罪势力集团。

  那么,不断收纳逃亡民户的那些“山湖人”贼寇,就是郡游军尉要对付的目标。

  与此同时,潜伏在各地的“山湖人”贼寇同党,也是游军尉要清剿的目标。

  所以,那些有钱却没靠山的人家,若不想被游军尉判定为贼寇同党,就得花钱免灾,如果不识抬举,旦夕之间破家可不只是说笑而已。

  李笠去年年底放假回家前听刘德才说过,年末,天子还专门下诏痛斥“游军之弊”,说多有游军以缉拿贼寇为名,勒索、敲诈富户,肆意鱼肉百姓。

  甚至某些游军假扮贼寇,横行乡里、抢劫村落,本来应该保境安民的守户之犬,却成了破家灭门的吃人恶犬。

  由此可见,对于寻常百姓而言,仅仅是郡吏上佐一级的游军尉,已然是“一言定生死”的人物,如今这人物在长篇大论,又有哪个不长眼的敢质疑。

  其实李笠就一肚子质疑想说出来,但他可不会作死,所以老老实实的听着,结果发现是浪费时间。

  梁森等几户人逃了,他们该承担的赋税、杂役,必然分摊到别家,而为了惩罚逃亡实行的“连坐”,其具体实行措施有哪些,譬如要抓人坐牢什么的,游军尉都没说。

  抓不抓人,或者对白石村惩罚性征收赋税,这是村民最关心的。

  当然,游军尉可能做不了主,也不可能越俎代庖提前表态,所以今日的长篇大论,没意思。

  游军尉讲话完毕,村民渐渐散去,李笠正要回家,却被兵丁叫住。

  李笠和逃亡的梁森关系不错,所以李笠以为自己被那游军尉盯上了,要把他当做梁森的同党,心中暗道不妙。

  结果却是一名游军主找他问话。

  游军主,就是游军的主官,如果说游军尉是连长,那么游军主就是排长。

  叫他去问话的游军主姓彭,是为“彭游军”,所部驻防鄱口,所以白石村是其辖区。

  这位彭游军看上去颇为年轻,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个子挺高,样貌端正,态度和蔼,笑眯眯的。

  见着李笠来了,得旁人说了名字,开口就问:“你和梁森是好友?”

  李笠回答:“是,小人和梁森是同村好友。”

  “大过年的,出这种事,唉...你也莫要多想,官府做事,想来讲究凭据,你与梁森是好友,但不代表你就一定会是梁森同伙嘛。”

  “若村里有风言风语,你莫要往心里去,游军尉方才也说了,若无真凭实据,官府绝不会胡乱抓人。”

  李笠不住点头称是,又听对方说:“里吏为你作保,说你李笠绝不会...哎呀,里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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