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六章(2/3)
将的时候,会对敌方军阵产生巨大破坏。可自从火药出现之后,再抱着这种打法不放,就会死得很惨。

  就算你穿了结实的铠甲,仍旧会被火枪打穿。这时候哪个二百五的武将再冲过来,就会死得比猪都难看。”李枭的身边站着郑森,少年郎郑森出落得玉树临风。根本不像是悍匪的儿子,更像是哪家的博学公子。即便是穿上一身军装,也透着文弱的书生气。

  李枭很庆幸,长兴岛的生活没将郑森培养成为一个肌肉男。身体强壮的人一旦尝到暴力的甜头,就会无限喜欢暴力活动。这种暴力狂人,一般在军队中都活不了太长时间。能在军队里面混得风生水起的家伙,大多有一颗不算笨的脑子。

  感觉自己这个老师做得很不称职,李枭决定把散养的郑森带在身边。让他真正经历一场史诗级别的大战,因为他的身份注定要经历战争。即便现在夷洲已经在自己的控制下,但李枭相信战争仍旧是郑森的宿命,至于为什么李枭也不知道,他只是这么觉得。

  郑森看着远处的阵前,有三具尸体倒在地上。他们的战马正在用头拱着主人,希望他们能重新站起来。

  这三个家伙站不起来了,单发步枪在两百米的距离上,精确爆了他们的头。这些是勇士,也是使者。他们是来劝降的,这在这年头的战场上是常规项目。

  如果对方不想撕破脸,就不会杀死使者,以便今后还有谈判的余地。如果对方干掉了使者,就代表着不想谈,这仗会打成不死不休。

  经历了一阵山呼海啸一样的嚎叫之后,对面张献忠的队伍动了。也不知道这第一次攻击,到底出动了多少人。人群密密麻麻的跟蚂蚁一样,黑压压的一大片。

  不少人身上还穿着单衣,大多数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大木棒子。只有少数看上去很彪悍的家伙,手里才拿着铁质的武器。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双方都拥有长枪短炮。但为数众多的人,还是拿着最为原始的武器。

  “轰!轰轰!”城头上的佛朗机炮和铜炮几乎同时发射,铜炮发出的弹丸落到密集的人群里面立刻炸开。无数铅子弹片,立刻将半个篮球场大的地方变成了死亡地带。乱民们悲惨的嚎叫着,身上一瞬间涌出无数血花。距离炸点近一些的人,更是被炸得支离破碎。

  残破的肢体飞起老高,站在郑森的角度上来看,就像是下了一场肢体雨。

  “嗷……!”城下的义军发出了一阵欢呼,为自家的炮兵鼓劲儿。虽然对于蚂蚁一样的人群来说,十发炮弹带来的杀伤力不足以摧毁这次进攻,但还是让冲锋的乱民形成了短暂的混乱。

  “冲!他娘的,谁敢往回跑老子剁了谁。”孙可望手里拎着鬼头大刀,一刀干掉一个转身想往回跑的倒霉蛋儿。

  鬼头大刀,一下子把这家伙的脑袋削掉。脑袋飞起来的时候,人还在往回跑。腔子里面的血喷出三尺多高,喷得孙可望像是个血人一样。

  刚刚转身的家伙,立刻集体向后转。一大排足足有好几千督战队,真要是往回跑的下场就是被砍死。

  堪堪冲到城下的时候,密集的枪声像是爆豆一样响起。转轮步枪一次可以发射六发子弹,眼前这种情况根本就不用瞄准。对着城下打就是了,对方的人排得实在是太密集,打不中的难度比打中要高。

  又是无数乱民身上鲜血乱喷着倒地!

  可还是有更多的乱民,手里拿着大棒子“嗷”“嗷”叫着冲上来肉搏。

  对于他们来说,攻陷京城是唯一的希望。要粮,要钱,要棉袄!只有攻陷京城,他们才能活下去。穿着单衣的他们,在冰天雪地里面活不了几天。饥寒交迫的夜晚,比起痛快的死法更加让人难受。

  好多人甚至就是想被打死,只要死了就不用活得那么痛苦那么艰辛。自杀还下不去手,只能希望城里射来的子弹或者是对方的大刀,小小的帮助一下。

  再近一些的时候,就轮到仪仗队们的火铳。这些火铳其实就是火绳枪,按照李枭现在的装备序列,基本上属于最落后的装备。这东西射速慢,射击不是很精确,唯一还算不错的就是装药足,射程还可以。

  把仪仗队拉上来,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现在手里就这么多人,赶鸭子上架也得把人堆在城墙上。一旦城墙失守,京城也就算是被破了。

  被炸死一批,又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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