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都察院改制(为推荐票5000加更)(2/4)
逆罪名,终归不能滥用吧?

  贪腐是贪腐,谋逆是谋逆,决不能混淆!

  崇祯皇帝说到愤怒处,竟然从御座上站了起来,满面怒容,犹如一头猛虎一般,似乎要择人而噬,在那继续厉声喝问道:“如今之官员,不管地方还是朝堂上,无论文官还是武将,只有手中有点权的,无中生有骗取朝堂赋税,有没有?你们自己说,真正按照免税田亩数交赋税的,有几个人做到了?全都串通起来,虚报免税田亩,把该交税都归为免税,以此躲避赋税,有没有?”

  大明朝从来就没有说,只要当官,所有田产赋税全免,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都是根据品级有限额的。只是,大多数情况下,这个限额是个摆设。特别是到明末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是严重。

  这个是顽疾,涉及所有官员,也不可能得到根治。不过拿出来敲打一番,还是有必要的。

  面对皇帝的震怒,底下没有人说话。

  “层层盘剥克扣的事情,有没有?就只说军饷一项,朝廷拨出去之后,有多少人会伸手克扣,军饷到军卒手中时,可有十一之数?还有赈灾银子,到地方上时,可有多少是真正用在了赈灾上面?你们说说看,这种事情,有没有,多不多?”

  对此,所有官员都是心知肚明,没人反对。

  “还有,内外勾结贪占的事情,有没有?朝廷拨下的银子,用于朝廷采购的,有多少是落入了朝廷官员和地方商人互相勾结后的口袋中?这种事情,有没有,多不多?”

  还是鸦雀无声,不过有官员倒是私下互相看看,眼神中都有诧异,似乎诧异于皇上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

  “独断专行任性的官员,视朝廷赋税于私有之物,放置了箩筐到衙门口,赋税爱交不交,用朝廷的赋税来博取自己爱民的官声,这样的官员,有没有,多不多?”

  这种事情,在大明朝多见于地方,且集中在江南地区。上至巡抚,下至地方,都有这样的事情。崇祯皇帝所举这个例子,是其中几个特例,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其他官员虽然没有这么明显,可类似的事情也没少干。也就是拿朝廷的利益当作筹码,去换取自己的名声。

  “巧立名目索取的官员,又向百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据朕所知,百姓所交的钱财中,一大半都是这种。百姓最终弃田逃匿,甚至铤而走险,有很多都是被这种官员无休无止地索取所逼的,这种官员,有没有,多不多?”

  “还有,遇到事情,有好事的,就优亲厚友偏袒,没有利益的事情,或者要付出精力解决的事情,就是推诿扯皮刁难,这样的官员,有没有,多不多?”

  “……”

  听着崇祯皇帝在列举一条条详细贪腐的例子,底下文武官员唯有默不作声以待,吃惊的同时,心中想着,不知道又是哪个官员给皇帝上了密奏。要不然,皇帝在京师,又如何知道地方上的种种事情?

  想着这个时候,不少人把目光转向站在最前面的首辅薛国观。很显然,他们觉得,十之八九又是薛蛮子把这些事情捅上去的。

  不过此时,很多人却对此有点欣慰。抓贪腐总比抓谋逆要好不是!

  在崇祯皇帝总结了一堆贪腐例子之后,厉声喝问下面道:“你们说,这官场腐败,是不是非治不可了?要任由这种腐败下去,大明江山可保?”

  听到这话,不少人忽然回过神来,该不会皇上是觉得贪腐会败坏大明江山,因此就给定了一个谋逆之罪?皇上竟然是这种说法?那岂不是说,谁要是贪腐一下,一个谋逆罪名下来,那不就完蛋了么?

  于是,很多人都想出列,要纠正下皇帝的这种说法。

  不过正在这时,却见薛国观抢先一步,向崇祯皇帝奏道:“陛下,太祖钦定以及历代先皇修改后的《大明律》,都有对百官贪腐有规定。微臣以为,如若贪腐,就依律治罪便是。这贪腐的人太多,官场风气败坏,那就严肃律法,只有触犯《大明律》,就一律治罪,有一个治一个,如此,微臣相信,吏治当能改善之!”

  听到这个话,不少人不由得对薛国观刮目相看。今天的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皇帝的狗腿子竟然也反对皇帝乱按罪名,要根据《大明律》来定罪!稀罕,稀罕!

  不过回过头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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