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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骑士团vs王之军势,双方的气势愈加强盛,此战不论结果如何,目睹了这次战斗的人类御主,想必终身难忘了。
首先相遇的,是骑士王与征服王。为了挫压敌人的气势,征服王驱动身下的英灵战马,发动了另一个宝具——
起始的蹂躏制霸(bucephaus)————
霎时间,雷电激荡,声威十足,同时,也是对敌军的催命符!
骑士王绝不示弱,正面后发而至——
风王结界(invisibe air)————
可惜的是,没有湖中剑无法使用风王铁锤一样的攻击,但这依旧是御使风的宝具,清澈的风,不给激荡之雷一丝间隙,全部阻挡在外。
连这种基本的宝具都体现着两人截然不同的理念。
征服王是进攻,是碾压;骑士王是防御,是守护。
而这只是一个初交锋而已。
征服王:勇士们!我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在此下令,碾压眼前的强敌!
骑士王:骑士们!英勇,忠诚,是我们不败的信念和荣耀,现在,就以你们荣耀之剑来捍卫必胜的信念吧!
王之军势:征服!征服!征服!征服
圆桌骑士团:必胜!必胜!必胜!必胜
惊天动地的碰撞声中,两支威震天下的军队终于完全接触,喊杀声,兵器交击声混杂在一起。
骑士王与征服王的剑刃也撞在了一起,征服王手中的粗犷佩剑明明不是宝具,握在征服王手里,却散发着宝具的威能,丝毫没有输给骑士王手中的石中剑(至少没有像土狼以伪石中剑撞原典的树中剑那样碎掉)。
下一刻,两人再次挥剑,剑与剑相交处,剧烈的波动使空间都为之微微颤动。
周围喊杀震天,但不管是来自哪一方的军队,看似都为王让开位置。
征服王的部下相信自己的王是无敌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对手,他们的王绝对会胜利;骑士王的部下中倒是有人想要为王助战,只不过,面对敌人的人数优势,他们几乎没有前去护卫王这个选项。
时而大片的士兵被圆桌骑士横扫,成批地倒下;时而圆桌骑士与马其顿军中将领大得不相上下,却因为周围士兵的围攻而露出破绽,血洒大地。
无毁之湖光刻印弓璀璨的王剑轮转胜利之剑银色之腕等等,固然因骑士王能力所限,无法解放真名,然其固有的威能,也不是在历史上未曾留名的士兵可以相比。
制式宝具遭到击碎,持有者纷纷被瓦解成光粒子。
但是,征服王的大军到底有多少人呢?如果持续发威,或许将圆桌骑士耗死。而征服王手下的将领,不少也绝非弱于圆桌骑士的等闲之辈。
一位圆桌骑士与一位大军将领,经过数十回合的交锋后,互相将宝具插入对方的身体,鲜血自口中喷涌而出。
佩服,你这家伙是排行第几位的骑士?
我才要问你,你是哪里的英雄?
未曾回答,两人同时化作光粒子消失。
一位圆桌骑士,遭到了大量士兵的围攻,最终不敌,被砍翻在地,但消失之前,最后依旧完成了百人斩的战绩。
战斗在持续下去,两位王为了自己的王道而战,一时间,似乎胜与败,甚至周围的一切,都没那么重要了。
尽管那应该是最重要的事情才对。
图利法斯,距离数十公里外——
诗乃靠着索尔斯无限制飞行的能力,并不遁到空中,而是依旧把自己当做狙击手这个隐蔽角色,以双脚不触碰地面地近乎贴地无声滑行,借着各种隐蔽物隐藏自己,然后,对搜寻自己的优纪发射致命的子弹。
然而,哪怕悄无声息,相距数公里的狙击,总能被优纪提前发现,不是被躲开,就是被劈开。
终于,诗乃不再逃了,而是抓着变化为反器材狙击步枪的宝具,等优纪到来。
优纪扇着半透明的翅膀,落在诗乃十米开外。
诗乃将狙击步枪扛在腰间,对准优纪,这个距离根本没必要以眼睛瞄准。
诗乃,这是要和我一击决胜的意思吗?优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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