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碰撞(1/2)
周扬能够感受到的,夏郁和张岁柠这种资深演员自然也能感受到,这使得二人看向洛寻的眼光都隐隐有了些变化。

  洛寻却心知肚明。

  他为了演出成冬青一生中几个不同的状态,确实是做了很多的功课,且不说去农村体验生活,感受山村出来的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单单就如何自然的展现出憨厚的气质,而不让人感觉到你是在装憨厚,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需要洛寻不断的进行模拟表演,不断的观察真正憨厚的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至于成功后的状态……

  别忘了洛寻可是跟电影原型们聊过的人,另外因为身份这几年愈发提高,洛寻其实也算得上是半个成功的企业家了,所以他身上并非不具备那种特质,因此成功人士对洛寻来说反而是最好演的,但《合伙人》毕竟不是偶像剧,不能说成功人士就是穿得帅,一脸霸道总裁的模样,为此洛寻跟导演建议,把发际线往后推。

  至于皮肤松弛的状态……

  洛寻为了这个状态,有意识的连续熬了几次夜,熬夜多了皮肤会松弛,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作为企业家不秃顶可以接受,头发还那么茂密也太不公平了吧。

  总而言之。

  在洛寻的有意设计之下,他的这些准备,全部都得到了成功的体现,一个男人人生中不同的状态,真的被他演绎了出来,至于外人会觉得洛寻演技好似进步了,甚至有了整容般的演技,其实并不是洛寻的演技真的有了多大的进步,而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类型的角色,从而给大家带来了很新颖的感觉。

  大荧幕上。

  剧情在继续。

  最终洛寻说服了母亲,得到了第三次冲击高考的机会,是他母亲跟全村人借钱,才供他读了第三次,而这一次,他终于考上了大学。

  入学之日。

  洛寻抱着老土的青色铺卷儿,锅碗瓢盆的背在身上,走在名牌大学的道路上,身边穿梭者形形色色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学生,似乎并不显得突兀——

  他的脸上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的眼里是对校园的向往。

  然后他就被砸了——确切的说是邓朝跟佟大卫入学第一天起了冲突,最后殃及池鱼到洛寻——但也因此三人成了朋友,至少成冬青是这么认为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从此以后,我跟孟晓骏和王阳混。”

  然后电影开始介绍孟晓骏,孟晓骏出身自一个留学世家,拥有着人人羡慕的先天优势,他的爷爷他的爸爸全部都是留洋归来的大学问家,很小的时候他就收到了家人在国外给他买回来的英文词典。

  一本,两本……

  他还拥有着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那个叫做梁琴的爱弹钢琴的姑娘,他们从小就心心相印,并且这样的心心相印会一直这般美好下去。

  入学后。

  孟晓骏这样的人,轻而易举便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他可以面对无数学生的注视侃侃而谈,明明还只是大学生,却具备了一个大演说家的气魄,而且他的言论总是能够赢得满堂喝彩,他甚至优秀到在别人嘲笑成冬青的口语发音时善意纠正成冬青的错误并且拿出词典给其正确的示范而不是跟旁人一样发出刺耳嘲笑——

  他似乎生来就是焦点!

  这让观众大致明白电影的开头,为什么洛寻在面对签证官的疑问时会说自己最崇拜的人是孟晓骏了,对于一个家里很穷且农村出身,好不容易才考进大学的孩子,身边都是比自己优越的学生,难免会崇拜那个大家都会仰望的人,况且孟晓骏不仅口才好英语好家世好就连长相都是极好的,几乎符合了成冬青对想成为的人的全部想象!

  至于王阳……

  王阳是一个有趣的人,他仿佛有着与生俱来的浪漫气质,他无时无刻不清醒,大学的时候他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活跃在校园各类舞会,天生就擅长交际,身边的女人有点走马观花的意思,属于跟孟晓骏截然不同的……

  风云人物。

  如果说孟晓骏是靠精英气质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那王阳就是靠浪漫和格调得到别人的欣赏,他可以跟美国来的漂亮记者侃侃而谈甚至亲密鼓掌,他的口才很好,他的英文口语能力更是非同一般,尤其是在他把美国妞泡到手,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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