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暴发户(2/3)
红了之后竟然会被邵氏大老板约去那里喝下午茶,我就觉得很开心,带了8个成家班的人,故意穿着牛仔裤和背心大摇大摆走进去,所有人都看见是成龙来了。服务员赶紧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背心的。”我说:“哦?不能穿背心啊?那你给我找一件衬衫来啊。”人家就拿了一件衬衣给我,我随便穿上,也不扣扣子,就跟邵逸夫聊天喝茶。第二天,我又去那里跟人见面,上身穿着衬衫,下面穿着一条短裤,又是大摇大摆走进去,服务员只好又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短裤的。”我又说:“好啊,那你帮我找一条裤子来啊。”人家把裤子给我,我就在酒店里面喝咖啡的地方穿裤子,穿起来之后故意拉链也不拉。这两次旁边都有很多人在看,指指点点的,我心里就觉得很爽,那些有钱人每天打扮得衣冠楚楚,我偏不这样,就是要破坏你们的规矩,你们也不敢因为我这副样子就看不起我。

  后来到了美国,发现根本没人知道Jackie Chan是谁,尽管那时我在香港和东南亚已经红透了。当时也不太会说英文,整个人都是蒙的,也就嚣张不起来了。那里的电影世界深深地打击了我,我以为自己拿480万港币片酬已经是大明星了,到了好莱坞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明星,人家拿的是500万美金!那时候我就在想,哇,我能不能有一天也拿到500万美金的片酬?现在看来,只要你敢想敢拼敢努力,梦想还是可能实现的。后来别说是500万,我甚至拿到了2000万美金的片酬,加上分红大概2600万。

  自打有钱,直到今天,我身上的现金永远是五六万。一是因为人穷惯了之后,有现金就觉得有安全感。在香港的时候,钱包里面永远保持10万港币,在美国就是三四万美金,在北京就是保持1万人民币,主要是我的钱包1万人民币就塞满了,如果塞得下,我也会放10万人民币。港币面值大,5万港币才很薄一沓。二是我不习惯用信用卡,过去因为没读过什么书,不会签名,有卡也不会用。以前用信用卡不像现在这么简单,你刷完之后就给你随便一签,那时候是要填写一个完整的表格,什么名字啊地址啊还有各种英文的内容,我一看就怕了,有时候我签完名,人家一对照,就说我这个签名对不上。其实是因为我不太会写字,每次写得都不太一样,这就弄得很麻烦,后来我买东西就是用现金,一要买什么我就开始唰唰唰数钱。美国人平时最多带50美金在身上,其他都是用信用卡的,看我这个阵势都会吓住,心想:“Oh,my god!这人是谁呀?”可是谁让我不会填表呢?只能现场数钱,需要花更多钱的时候就叫成家班一人抓一堆。以后名气越来越大了,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谁了,刷卡也就没那么麻烦了。现在我的信用卡就是没有名字的,我不在卡片背面签字,都是空的,反正大家都会相信我。我钱包里有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是无限额的,谁捡到都可以拿着它去买飞机,不过就要看到时候人家相不相信你,哈哈。

  我喜欢热闹,任何时候吃饭都是一大群人。房祖名好像还跟他的朋友讲过,说自己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家三口吃一顿饭的印象,全部都是跟一群人。十几年前,我每年请人吃饭大概就要花掉1600多万。那时候经常有世界各地的朋友来香港,我肯定会带着大家吃饭,吃完之后就去卡拉OK唱歌,去夜总会喝酒,带朋友们玩就要玩得尽兴,平均一天五六万是跑不掉的。家里人老是说我太浪费,别的地方咱们不省,难道吃饭都不能省省吗?

  有那么一年,我下定决心要省钱。每天就跟朋友们说,今天就不跟你们吃饭了。大家就说好啊,就各自撤了。结果大家一走,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就回公司一个人剪剪片子啊,找一些事情做啊,以为过了很久,一看表,时间还那么早。那一年过得好辛苦啊,最后算一算,吃饭的钱省了800多万。我就跟自己说,何必呢?干吗这么委屈自己呢?打那之后就再也不省了。

  有一阵在北京,几家常去的餐厅吃烦了,同事带我去一个越南小馆,我们七个人点了一堆,最后结账是700多块,我说,“好便宜啊!”大家就说,大哥,这样一个小馆子700多块哪里便宜。我就想自己平时请大家吃饭,哪一顿都要好几万,也不看账单,就直接签字。平时只要我晚上去会所跟人开会,每天也都会请那里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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